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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音乐金钟奖的通知

中国音乐金钟奖是由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设立的、全国唯一常设的音乐综合性大奖。中国音乐金钟奖每两年举办一届(逢单年举办)。 第十一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将在2017年举办,为了确保本届金钟奖各项赛事活动高规格、高质量的顺利进行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奖项设置

第十一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将举办表演奖(钢琴、声乐【美声、民族】、古筝)比赛。

 

二、报送单位

第十一届中国音乐金钟奖表演奖的各项赛事报送单位如下:

1.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建设兵团音协。煤矿文联音协、中石油音协、中石化音协、公安部音协;

2.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;

3.九大音乐学院(中央音乐学院、中国音乐学院、上海音乐学院、沈阳音乐学院、天津音乐学院、西安音乐学院、武汉音乐学院、四川音乐学院、星海音乐学院);

4.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艺术局;

5.中直各文艺院团;

6.除上述报送单位之外,各赛项标明的报送单位。

 

三、报送方式及评选办法

第十一届中国音乐金钟奖表演奖器乐(钢琴、古筝)比赛,采取录像报送方式,声乐(美声、民族)比赛采取录像报送和现场选拔赛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选拔赛统一名称为“第十一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×× (承办地)选拔赛。

各报送单位可选择在异地的原籍选手,代表报送单位参赛,同时表演奖各赛项承办地的主办单位,可选拔推荐1名选手直接进入相应赛项复赛,并加报1个选手名额参加全国差额复审。表演奖各赛项具体报送方式和比赛办法按相关《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》要求进行。

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的报送工作将通过中国音协外联部,联络中国音协港澳台地区理事和相关音乐机构进行推荐。

请各报送单位及时将本通知及各赛项的《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》转发并传达到相关单位和参赛选手,共同做好本届金钟奖的发动和选拔报送工作。

 

相关信息可登录中国音乐家协会网www.chnmusic.org进行查询。

特此通知。

(各赛项评选细则最终解释权归金钟奖组委会)

(新闻来源:环球钢琴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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